陸委會主委賴幸媛昨天表示,台灣民眾不能到大陸各級政府相關機關、機構團體或附屬單位任職,若真有台灣民眾進入大陸公務單位工作,將觸犯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》,恐違法受罰。

大陸福建平潭實驗區打算高薪聘請台灣幹部,職務包括管委會副主任、管委會辦公室副主任、經濟發展局副局長等,以推動兩岸合作交流,據悉已有35名台灣人報名,但由於大陸福建平潭實驗區屬於大陸地方政府行政體系,因此有違法之虞。

賴幸媛昨天在立法院備詢時表示,兩岸條例已有規定,台灣民眾不得到大陸各級政府相關機關、團體或附屬單位任職。目前這35名民眾只是報名,法律是針對具體行為,處罰對象是確實進入大陸公務體系任職的行為,目前還不至於觸法。

根據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》,台灣民眾赴中國擔任公職將被處以10萬到50萬元新台幣罰款,公務人員如果卸任未滿3年,甚至會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另外,台灣爆發H5N2高病原性禽流感疫情,賴幸媛指出,兩岸在疫病防治上已簽定兩岸農產品檢驗檢疫合作協議,像是禽流感等與動物相關的疫情,都可透過協議規定即時向對方通報,這次禽流感事件也已由農委會向大陸通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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